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相关规定,现将科技处2018年发文《关于统一办理2014年以前(含)立项校外科研项目结题结账手续的通知》并统一办理及以前办理结题结账的横向项项目再次办理结题结账手续。相关要求如下:
1、提交《广东海洋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审批表》(附件1)
2、提交结余资金使用计划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附件2)
3、各项目负责人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交送至行政楼313项目管理科,经科技处审核后交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孙泉勇 17827465218。
科技处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