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及项目负责人:
为完善学校科研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与管理,减少项目资金的长期积存,根据《广东海洋大学结余和结转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校财务〔2017〕5号)、《广东海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校科技〔2017〕6号)规定要求,将对2012年(含)以前B字头结题结账未解冻项目资金统一进行回收,相关要求如下:
2012年(含)以前未及时办理结题结账手续而冻结经费的项目(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请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结题证明》、《广东海洋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审批表》、《结余资金预算表》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行政楼313,办理经费解冻及转结余手续。未如期办理解冻手续的项目,学校将在2020年12月31日统一回收。
联系人:孙泉勇 电话:17827465218
科技处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