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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清理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21-04-13浏览次数:

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接省社科规划办通知,决定对2016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清理的项目范围是:2016年度立项,至今已超出预期完成时间仍未办理鉴定结项手续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包括未能通过第一次结项鉴定,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第二次结项鉴定的项目)。

二、凡属上述清理范围的项目(名单见附件)请于2021年9月2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到科技处(行政楼315),超过规定时间申请鉴定结项的省社科规划办不再受理。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督促好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结项材料,逾期未申请鉴定结项或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省社科规划办一律予以撤项处理,预留经费不予拨付,并按规定收回结余财政资金。被撤项或终止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各类校内项目。有撤项项目的学院当年将削减或不分配各类限项项目的申报名额。

四、结项要求和表格可在科技处网页-常用下载-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里下载。

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239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