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文社科研究有关单位:
广东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2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重要方针政策,聚焦广东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促进新时代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着力培育体现我校特色、代表我校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努力开创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新局面。
二、项目类别和要求:
(一)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
1、申报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是1987年2月15日后出生的研究人员。
2、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及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在所属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和研究前瞻性。
3、2022年度必须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成果文库、后期资助、单列学科和外译项目等)。
4、项目不能与已获资助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名称或内容雷同。
5、结项要求: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获立项,或发表CSSCI论文(含扩展版)1篇和北大核心期刊1篇。
(二)青年项目
1、本类别不设指南,优先支持校级(含)以上人文社科重点建设学科以及涉海人文社科领域的研究。
2、申报人需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年龄须在40岁以下(1981年5月13日之后出生);
3、已获过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的人员不能申报。
4、结项要求:发表CSSCI期刊论文(含扩展版)或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出版专著1部,或被厅级政府部门采纳或批示的研究报告1份。
(三)校史研究专项
1、为学党史,明史校,响应党中央“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决定,设立校史研究专项,着力探究我校学术传统和精神内涵,加强校史文化资源的发掘和利用。
2、申报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有扎实的学术研究能力,有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
3、结项要求:发表CSSCI核心期刊论文(含扩展版)或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形成原创传播类作品1部。
(四)其他要求
1、项目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组成员可以参与其他一个项目申报。每一位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项目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遵守学术规范,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3、不得一题多报,凡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各级项目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则视为一题多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如已立项作撤项处理。
4、有校级科研项目(博士启动项目除外)未结项的不能申报此次项目。
5、发表或出版的成果须注明相关项目信息,未注明的不作为该项目的成果。
6、各类别项目要求2年内完成,立项满1年组织中期检查。
7、其他要求请参看《关于加强人文社科校选项目管理的规定》
三、资助额度;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每项资助3万;青年项目每项资助1万;校史研究专项共资助30万。
四、申报程序
(一)各二级单位组织申报、汇总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统一向学校科技处报送申报材料。科技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管理,集中组织、指导申请者进行申报,适当控制申报数量,切实提高申报质量;按照申报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审核工作,提出审核意见。
(三)科技处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以及对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校外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列入本年度计划予以支持。
五、申报时间。各二级单位于2021年5月13日前将签名盖章齐备的《广东海洋大学人文社科项目申请书》、《申报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情况一览表)提交到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行政楼315),电子版汇总压缩后发送到邮箱gdousk@163.com,并标注“学院+2021校级项目”字样,申请书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项目申报人及各单位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239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