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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2017年度逾期未结题的校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21-12-03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管理,科技处于2021年6月2日发布《关于对2017年度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清理的通知》,根据《广东海洋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校科技〔2017〕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负责人调离学校以及逾期未提交结题材料或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9项校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予以终止(清单附后)。

被终止的项目结余经费回收,且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学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今后科技处会加强校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过程管理,定期组织清理校内项目,并将项目执行情况纳入学院年度考核,各项目负责人务必要提高按时保质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重视项目结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