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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21-12-30浏览次数: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学校德育科研水平,促进学校思想政治工 作和德育工作高质量发展,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 课题(德育专项)申报工作已启动课题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管理执行,实行计划单列、经费单列、独立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结合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研究和解决我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中小学德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课题包括决策咨询和开放性选题两类,详见《2021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

一)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德 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其中,高校主要面向宣传思想干部、 学工干部、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上述工作领域分管校领导申报。各高校可结合实际确定是否 推荐其他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相关人员申报的课题。

二) 课题申请人如不具有高级职称,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推荐意见。

三) 每名申请人限报一个课题,且不能参与多于两个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

四) 凡未完成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和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省中小学德育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在2019、2020、2021年被撤销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省中小学德育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结项要求

决策咨询类课题研究周期1年,开放性选题类课题研究周期 2年。结题成果要求详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指南》。

  四、申报程序

(一)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以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普通高校、省属中小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我校报名额为4项

(二)各二级单位党委要对申报材料意识形态把关,且不得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申报书(附件2)于2022年2月20日前将申报书(附件2,word格式电子版和汇总表(附件3,excel格式)发送到邮箱gdous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经科技处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通知申报人网上申报。

三) 网上申报。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须同时在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上申报,请通过评审的申报人参照系统操作指南(附件4)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申报书一式1份(签名)和汇总表(二级单位盖章PDF版)到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行政楼315)系统问题请联系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管理信息管理员:陈杰聪,联系电话:13392601536。

科技处联系人:陈老师,239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