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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20-08-17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20年《广东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以下简称《成果文库》)正式启动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文库》旨在集中推出反映当前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前沿水平的创新成果,鼓励广大学者打造更多精品力作,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全面繁荣、走在前列。

  二、《成果文库》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出版,入选成果没有得到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省部级基金资助,且申报人没有承担我省任何在研社科规划项目的(不含特别委托项目),将作为我省社科规划项目予以立项。

  三、申报的成果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前沿性,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文风朴实。

  四、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成果等级应为“良好”或以上。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0%,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版。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通过答辩3年(含)以上,且内容有重大修改,与原文的查重率不得高于30%

  五、申报成果的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字数不少于20万字,不超过50万字;教材、译著、研究报告、论文、工具书、资料汇编、普及性读物、软件等其他成果形式不予受理。

  六、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同一申报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不鼓励联合申报。同年度已申报我省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的,不得以同一成果申报《成果文库》。

  七、跨学科的成果按照“优先靠近”的原则,选择一个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八、本年度拟评选成果10部以内。

  九、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3份(附件1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装订成册的成果打印稿5套、成果概要7份,成果打印稿和概要均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个人信息及相关背景材料;

  3.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或受其他各级各类项目资助的成果申报,须提交项目结项证明(例如结项证书复印件);

  4.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提交论文、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

  5.以往年申请成果文库未入选成果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

  6.电子光盘1张(内容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材料等所有申报数据),须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所有材料省社科规划办均不予退回。

  十、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以已出版成果申报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申请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如已入选,将撤销资格。

  十一、各学院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管理,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并在202093日之前将申报材料(学院无需盖章)和申报汇总表(附件2,学院盖章)统一报送到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行政楼315)。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gdous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239615813318039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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