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和激励全校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学校科研质量和水平,推动高水平海洋大学建设,根据2020年第23次校长办公会纪要精神,学校决定对获得优秀科技成果和在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表彰,现将开展2019-2020年度“广东海洋大学科研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1.评选范围:2019-2020年度(2019年8月1日—2020年7月30日)在科研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均可参评。
2.表彰名额:10名。
二、评选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团结协作、勇于奉献、开拓创新精神;
2.积极贯彻落实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决议和部署,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规范;
3.研究成果在本学科领域中具有较高水平,科研业绩满足以下条件中的1项可以申请:
1)校外到账科研经费自然科学达到400万元,人文社科100万元以上;
2)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3);
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被SCI一区、SSCI、CSSCI检索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
4)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
三 、评选流程
采取个人申报、单位(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的方式进行评选。
四、材料提交
申请人填写《广东海洋大学科研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1),在8月5日前把电子版及单位签字盖章的扫描件(PDF)发送到科技处邮箱gdou2383133@126.com,邮件名称:科研先进个人+单位姓名。逾期不受理。
附件:《广东海洋大学科研先进个人申请表》
科技处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