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中心《关于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项目申报的补充说明》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申报的老师请按通知要求于7月5日将申报材料(申请书7份,其他材料份数按通知要求)提交到科技处(行政楼315)。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dous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不得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2、申报材料不得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抄袭剽窃的情形。
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2396158
通知链接:
https://www.casti.org.cn/casti/tzgg/202205/9093058bb9994633a755601c44fa68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