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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22-11-08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我省社科规划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推动广东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全面繁荣、走在前列,决定调整完善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评审专家库,以推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社科规划办《关于推荐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评审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粤社科规办通〔2022〕51 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被推荐专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研究问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学风端正、信誉良好,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没有项目造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2、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学术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宽广的学术视野和较强的学术判断能力,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较强的认识分析能力。

   3.具备正高级职称,并主持完成过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两个省部级(含)以上项目(省级项目是入省社科规划的科研项目以及各部委社科口的科研项目

   4.能承担省社科规划办委托的各项工作,年龄不超过 70 周岁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家、国家社科基金会评专家、长江学者可不受年龄限制,以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为准

 

二、工作要求

   1.推荐入库专家没有数量限制。凡属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符合条件的专家学者均可推荐。

   2.专家入库可符合条件的学者向二级单位自荐,也可二级单位推荐并按照《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一级学科一览表见附件 1)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评审专家入库信息表》(见附件 2二级单位盖章确认后一式1份于11月22日报送到科技处(行政楼315),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dousk@163.com。不受理个人申请。逾期不受理。

   3.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入库专家的推荐工作,严格按照专家入库条件把好质量关。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省社科规划办根据专家信息审核入库,对弄虚作假、违反有关规定的,取消其专家资格,并对相关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 1: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一级学科一览表

附件 2: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评审专家入库信息表

       

   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239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