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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教育厅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孙泉勇发布时间:2023-05-04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名额

1.本次申报科研平台包括:集成电路领域重点实验室、粤港澳高校联合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各申报1项、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自科)申报1项、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社科)或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社科)申报1项

2.本次申报科研项目包括:创新团队项目,学校限报3项;重点领域专项[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半导体)、生物医药与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新材料)、科技服务乡村振兴4个专项],学校限报12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学校限报12

二、基本要求

1.本次申报的各类项目为竞争性申报,校内申报不限项,所有项目经申报单位推荐,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后按评分排序,择优上报。广东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签订任务书,资助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经费全部用于直接费用)。

2. 项目负责人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项(含),或在研创新强校工程项目不超过2项(含)。逾期未结题的或已撤项的教育厅项目(含创新强校工程和冲一流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在研教育厅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同类型项目。凡不符合要求者,不接受申报。

3.项目申报鼓励学科交叉,研究内容符合教育厅指南要求。

4. 项目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教育厅项目申报指南及要求,各单位应认真组织,按时完成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

5. 教育厅项目申报书不随文下发,请自行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下载。

三、平台与项目申报

(一)平台申报

1)具体要求:详见教育厅申报通知;

2)资助金额:30万元/

)创新团队项目

1)申请人需有正高职称,研究周期为3年;

2)资助金额:100万元/项;

3)具体要求:详见教育厅申报通知;

4创新团队项目由人事处组织申报。

)重点领域专项(自然科学申报)

1. 新一代信息技术、(半导体)、生物医药与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新材料)

1)申请人需有高级职称,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

2)资助金额:30万元/项;

3)预期成果要求: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专著、专利、国家项目获取、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每个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发表三类期刊以上论文3篇(含)以上(主持国家级项目、专著或授权发明专利与论文同等对待,但最多不超过2项;论文期刊类别参照广海大党〔2022〕166号文件中附表4《广东海洋大学科研工作分级及积分标准一览表》中规定,下同);年度经费执行率达80%以上。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等)应标注项目资助和批准编号。

2. 科技服务乡村振兴专项

1)申请人需有高级职称,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

2)资助金额:30万元/项;

3)预期成果要求: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咨询报告、规划论证、专利、成果转化等形式为主。每个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发表四类期刊以上论文3篇(含)以上(取得市级以上政府采纳证明的调研报告、授权发明专利或相关专著与论文同等对待),或成果转化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年度经费执行率达80%以上。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应标注项目资助和批准编号,同时提交1份由市级以上媒体发布的科技服务乡村振兴案例宣传报道

4)已获得广东省驻镇帮镇扶村农村科技特派员和湛江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对接服务帮扶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特色创新类项目

1. 申请人需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

2. 资助金额:自然科学4项,10万元/项,人文社科2项,5万元/项;

3. 预期成果要求: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专著、专利、国家项目获取、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自然科学类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发表三类期刊以上论文2篇(含)以上(主持国家级项目、授权发明专利或专著与论文同等对待,但最多不超过1项);人文社科类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发表论文3篇(含)以上(取得市级以上政府采纳证明的调研报告或相关专著与论文同等对待),其中CSSCI论文(含扩展版)或北大核心期刊至少1篇。年度经费执行率达80%以上。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等)应标注项目资助和批准编号。

)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

1. 项目申请人35周岁以下(截至2023430日,下同),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下职称,课题组成员年龄不超过39周岁。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已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人员、已获教育厅同类项目资助人员不得申报;

2. 资助金额:自然科学4项,6万元/项;人文社科2项,3万元/项;

3. 预期成果要求: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专著、专利、国家项目获取、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自然科学类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发表三类期刊以上论文1篇(含)以上(主持国家级项目、授权发明专利或专著与论文同等对待);人文社科类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发表论文2篇(含)以上(取得市级以上政府采纳证明的调研报告或相关专著与论文同等对待),其中CSSCI论文(含扩展版)或北大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篇。年度经费执行率达80%以上。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等)应标注项目资助和批准编号。

四、时间安排

1. 单位提交材料时间:202353017:00截止,过期不候。各单位统一把平台与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电子版(附件材料作成一份PDF文件,封面为目录,相关项目、论文、专著、授权专利、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和汇总表(院长签字加盖公章)交到科技处310(平台)、313(自科)316(社科)室(电子版发送科技处邮箱gdou2383133@126.com),创新团队材料提交至人事处323室电子版发送人事处邮箱gdouszk@gdou.edu.cn各单位要对提交材料严格把关,不接收个人提交材料。待评审通过后,推荐项目进系统填报并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2. 项目评审时间:202361-7日。

3. 网上提交时间:202368-10日(评审推荐项目)。

4. 学校报送时间:2023611

联系人:重点平台:傅学丽 2396173

自然科学:吴老师、孙老师 2383133

           社会科学:陈老师 2396158

创新团队: 2383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