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我省向教育部推荐数不超过6项,我校申报限额1项,申报项目需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经费预算中间接经费按总经费的40%填写。以下情况者不能申报:
1.申请人承担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尚未结项;
2.申请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3.申请人各类各级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4.申报成果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
5.申报成果为近3年答辩通过的(答辩时间在2020年6月30日以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6.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8.申报成果涉及国家秘密或科学技术秘密。
申报人请于2023年6月16日上午8点前在申报系统完成填报并提交 ,逾期不予以受理,审核通过再通知申报人提交纸质材料。
其他具体要求请参看附件通知。
科技处联系人:陈老师、梁老师,2396158、2396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