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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23-06-13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我省向教育部推荐数不超过6项,我校申报限额1项,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经费预算中间接经费按总经费的40%填写。以下情况不能申报:

   1.申请人承担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尚未结项;

   2.申请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3.申请人各类各级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4.申报成果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

   5.申报成果为近3年答辩通过的(答辩时间在2020年6月30日以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6.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8.申报成果涉及国家秘密或科学技术秘密。

  申报人请于2023年6月16日上午8点前在申报系统完成填报并提交 ,逾期不予以受理,审核通过再通知申报人提交纸质材料。

  其他具体要求请参看附件通知。

  科技处联系人:陈老师、梁老师,2396158、2396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