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的通知要求,现启动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设立原则
“志愿服务研究专项”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项目类型,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与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联合设立,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负责立项,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委托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进行资助并协助做好中后期管理。
1.“志愿服务研究专项”旨在进一步加强我省志愿服务重大理论和实践研究,更好发挥志愿服务在提升广东社会文明程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
2.“志愿服务研究专项”原则上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管理。
3.“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由相关单位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人应是在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从事志愿服务研究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的在职人员,具有与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88年6月25日(含)之后出生)。
2.项目申报人根据项目内容选择申报,申报课题不能与已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相同或相似。
3.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4.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5.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3年6月25日),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二)研究方向
题目可自拟,重点研究方向参考如下:
1.完善和构建广东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研究;
2.志愿服务地区和行业指数评价指标研究;
3.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研究;
4.志愿服务与青少年思政教育、思想引领研究;
5.志愿服务组织活力研究;
6.志愿服务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研究;
7.志愿服务参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研究;
8.志愿服务参与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研究;
9.广州深圳志愿服务“双城联动”研究;
10.粤港澳大湾区志愿服务协同发展研究;
11.志愿服务项目创新模式研究;
12.志愿者保障激励机制研究;
13.“志愿服务+”互联网和数字化研究;
14.志愿服务文化传播与品牌建设研究;
15.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岭南传统文化与志愿服务精神研究;
16.雷锋精神的时代价值和实践研究;
17.广东地区“学雷锋”活动机制研究。
(三)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志愿服务研究专项”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最终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三类。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论文需公开发表3篇以上(含3篇),其中至少在CSSCI刊物发表1篇,内容须具有相关性、系统性;专著书稿不少于10万字。
项目完成时间自立项通知书下发之日算起,项目完成时间为1年。
(四)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
本年度项目类别为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一般项目拟立3-5项,每项资助3万元;青年项目拟立8-10项,每项资助2万元。项目资助经费由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委托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统筹拨付。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项目申报人登录“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下载并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申请书》和《活页》,在系统提交后由科技处审核,审核通过的报送以下纸质材料:《申请书》《活页》各一式7份(签名齐备,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
(六)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系统截止时间7月24日中午12:00
书面材料报送时间:7月27日(周四)上午9:00-11:00,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霞山校区东一栋403;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林老师 2396158。
三、项目评审
“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负责组织立项评审、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委托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参与评审过程,择优立项。评审结果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通过“广东社科规划”网站发布。
四、项目管理
获准立项的项目,由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委托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在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中期管理,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组织鉴定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