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导向作用,省基金委员会现启动2023年度省市联合基金(粤穗、粤深、粤佛、粤莞、粤惠联合基金)、海上风电联合基金、省企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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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申请人认真阅读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省科技厅网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二、时间安排:
1. 省市联合基金:个人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8:00。
2. 海上风电、省企联合基金:个人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8:00。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不得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2.申报材料不得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剽窃的情形。
3.申报材料不得存在同一内容重复申报情况。
联系人:项目科 2383133,吴老师 13560518311
科技处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