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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市级以上平台主任换届调整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23-09-11浏览次数:

各市级以上科研平台依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各科研平台建设及运行管理,根据《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办法》、《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湛江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请各依托单位及时做好市级以上科研平台主任换届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平台调整范围

1、主任任期已满的。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原则上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主任,每届任期3年,连任不超过3届;市厅级科研平台主任,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超2届。

2、因工作岗位变动、退休、身体健康状况等原因需要调整变更的。

二、拟推荐的科研平台主任要求

平台主任应是学校聘任的全职教学科研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省部级平台主任应具有正高职称),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任满一届。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平台依托单位全面排查所依托建设的科研平台,按要求完成平台主任的换届调整工作。

2、科研平台主任是年度考核和评估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重新推荐拟任主任人选,形成推荐报告,并填写《市级以上科研平台主任选聘推荐表》(附件1)、《学院市级以上平台主任换届调整汇总表》(附件2)。于92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送行政楼31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gdou.edu.cn邮箱。由科技处统一报学校审定发文。

联系人及电话:傅学丽、杨习,2396173


附件:1.市级以上科研平台主任选聘推荐表

      2.学院市级以上平台主任换届调整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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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