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科技处近期组织了2023年校级人文社科项目中期检查,中检通过的指标要求:成果与项目相关,预期成果为论文的,在正式刊物发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注明项目信息的论文1篇(含)以上;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完成具有市级(含)以上政府部门采纳或批示的研究报告1篇(含)以上;以著作为预期成果的,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著作1部或已签订出版合同,并注明项目信息。现将中期检查情况公布如下。按相关规定,2022年度项目中检未通过的可参加下一年中检;2021年度项目中检不通过的,则不再拨付第二批经费。
科技处联系电话:239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