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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湛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湛江市重点实验室入库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23-11-08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现将《湛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湛江市重点实验室入库的通知》(湛科〔2023149 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重点实验室入库,有关要求如下:

一、实验室入库类型

学科类重点实验室

二、入库条件

(一)学科类重点实验室成员近三年以依托单位名义主持承担新立项的与市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5 ,且项目总经费不少于200

(二)与市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学术带头人等科研队伍和技术人员队伍中,固定人员应当在10 人以上,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以上不少于4

(三)具备良好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条件,有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相对集中的科研实验场地,相关领域的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500 元;

(四)实验室定位和目标清晰、研究方向明确且不与现有市级及以上已建重点实验室重复,研究内容具有前瞻性和特色且与实验室名称相符合。

三、入库程序

市重点实验室入库采取线上入库方式,通过湛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xm.gdstc.gd.gov.cn/zj/login/)进行入库。

四、截止时间

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3 11 15 17:00

五、其他入库要求

(一)市重点实验室命名格式为“湛江市××重点实验室”,英文名称为“Zhanjiang Key Laboratory of ××”,其中“××”指具体研究方向或内容。

(二)入库填报材料需符合市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要求(附件2)提供佐证材料。

(三)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需上传《入库诚信承诺书》(附件3),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科研诚信有关规定处理。

(四)入库的市重点实验室经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审核通过后,才具备2023年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的资格。

六、联系方式

科技处平台科:傅学丽、杨习,0759-2396173




附件:1.湛江市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办法

          2.提供附件材料清单要求

          3.入库诚信承诺书

          4.申报书

5.湛江市重点实验室可行性报告(提纲)

          6.湛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湛江市重点实验室入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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