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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23-12-08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见附件)和省社科规划办《广东省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和截止时间

  项目实行网络填报信息。申报人网络填报系统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申报。申报人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已有账号可直接登录),审核通过后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可咨询400- 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二、申报材料要求

各申报人须在截止日前完成线上填报,审核通过后导出申请书,并向科技处报送《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一式8份,签名齐备、A4 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书面材料报送地址:霞山校区东一栋403(书面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申请材料包括:

  1、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7份(样章须包含目录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非目录内出版机构须另附中文翻译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2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和申请人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2、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7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名单。其中,证明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的材料,必须含期刊所在学科国家级学会的证明,以及相关权威学术期刊评价平台纳入证明或影响因子评估证明。

  三、我校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切实提高申报质量,严格审核申报资格、材料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

2、申请人须按照申报通知和《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3、申报材料不得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4、其他要求详见附件申报公告,不受理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申报人须确保申报系统填报的电子数据和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林老师,2396158。


附件: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