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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湛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平台科发布时间:2024-03-05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湛江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湛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认定数量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法人单位当年度可申报1个,已建有3个市级工程中心以及同一技术领域已建有省、市级工程中心的不再受理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单位规模。依托单位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近3年在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600万元。

(二)科研条件。依托单位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条件,具备必要的场地和实验、检测、分析的研发设备(不含生产设备)。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较高的研发团队,专职科研或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硕士(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专职科研总人数的50%。

(三)科研成果。依托单位具有较高的成果产出和转化水平,拥有5项(含)以上自主知识产权。其中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近3年牵头或参与承担过本领域市级以上科研项目,且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形成的标志性成果不少于2项。

(四)管理机制。研发机构具有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机制,有健全的研发体系和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三、申报程序

(一)注册。本年度市工程中心申报认定采取线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须在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home)进行注册申报(以法人身份注册),具体操作流程和疑问,请咨询平台技术人员(林镇 0759-3220840)。

(二)申报。申报人按照通知要求,通过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填写提交申报材料(含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佐证材料),经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科技局网上逐级审核通过后,打印并胶装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学校科学技术部平台科行政楼310室,由学校科学技术部交市科技局。

四、其他事项

(一)市级工程中心申报全年受理,本着优中选优原则成熟一个认定一个,全年分上下半年两批次下达。

(二)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湛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五、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部平台科:傅学丽、杨习,0759-2396173。


附件:1.湛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报书

2.湛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可行性报告(提纲)

3.关于印发《湛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湛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4湛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湛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