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名额
(一)重点科研平台。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 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普通高校哲 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以上平台学校申报总数不超过3项。
(二)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冲补强”计划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2项。特色新型智库申报方向为科技金融、人工智能、科技成果转化、现代产业体系、新质生产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综合改革、教育强省等8个领域的政策理论研究。
(三)科研项目。创新团队项目,学校限报3项;重点领域专项[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半导体)、生物医药与健康(食品)、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新材料)、服务“百千万工程”4个专项],学校限报12项;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学校限报12项。
二、基本要求
(一)本次申报的各类项目为竞争性申报,校内申报不限项,所有项目经申报单位推荐,科学技术部组织专家评审后按评分排序,择优上报。广东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签订任务书,资助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经费全部用于直接费用)。
(二) 项目负责人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项(含),或在研创新强校工程项目不超过2项(含)。逾期未结题的或已撤项的教育厅项目(含创新强校工程和冲一流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在研教育厅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同类型项目。凡不符合要求者,不接受申报。
(三)项目申报鼓励学科交叉,研究内容符合教育厅指南要求。
(四)项目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教育厅项目申报指南及要求,各单位应认真组织,按时完成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
(五)教育厅项目申报书不随文下发,请自行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下载。
三、平台与项目申报
(一)平台申报
1.具体要求:详见教育厅申报通知。
2.资助金额:30万元/项。
(二)创新团队项目
1.申请人需有正高职称,研究周期为3年;
2.资助金额:100万元/项;
3.具体要求:详见教育厅申报通知。
4.创新团队项目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申报。
(三)重点领域专项(自然科学申报)
1.新一代电子信息(半导体)、生物医药与健康(食品)、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新材料)
(1)申请人需有高级职称,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
(2)资助金额:30万元/项。
(3)预期成果要求: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专著、专利、国家项目获取、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每个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发表三类期刊以上论文3篇(含)以上(主持国家级项目、专著或授权发明专利与论文同等对待,但最多不超过2项;论文期刊类别参照广海大党〔2022〕166号文件中附表4《广东海洋大学科研工作分级及积分标准一览表》中规定,下同);年度经费执行率达80%以上。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等)应标注项目资助和批准编号。
2.服务“百千万工程”专项
(1)申请人需有高级职称,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申报项目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部门和跨地区的联合研究。不支持基础研究性项目。
(2)资助金额:自然科学:30万元/项;社会科学:15万元/项。
(3)预期成果要求: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咨询报告、规划论证、专利、成果转化等形式为主。每个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发表四类期刊以上论文3篇(含)以上(取得市级以上政府采纳证明的调研报告、授权发明专利或相关专著与论文同等对待),或成果转化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年度经费执行率达80%以上。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应标注项目资助和批准编号,同时提交1份由市级以上媒体发布的服务“百千万工程”宣传报道。
(四)特色创新类项目
1.申请人仅限副高职称或博士学位,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
2.资助金额:自然科学4项,10万元/项,人文社科2项,5万元/项。
3.预期成果要求: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专著、专利、国家项目获取、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自然科学类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发表三类期刊以上论文2篇(含)以上(主持国家级项目、授权发明专利或专著与论文同等对待,但最多不超过1项);人文社科类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发表论文3篇(含)以上(取得市级以上政府采纳证明的调研报告或相关专著与论文同等对待),其中CSSCI论文(含扩展版)或北大核心期刊至少1篇。年度经费执行率达80%以上。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等)应标注项目资助和批准编号。
(五)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
1.项目申请人年龄须在 35 周岁以下(198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下职称,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 39 周岁(198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项目申请人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已获教育厅同类项目资助人员不得申报。
2.资助金额:自然科学4项,6万元/项;人文社科2项,3万元/项。
3.预期成果要求: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专著、专利、国家项目获取、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自然科学类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发表三类期刊以上论文1篇(含)以上(主持国家级项目、授权发明专利或专著与论文同等对待);人文社科类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发表论文2篇(含)以上(取得市级以上政府采纳证明的调研报告或相关专著与论文同等对待),其中CSSCI论文(含扩展版)或北大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篇。年度经费执行率达80%以上。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等)应标注项目资助和批准编号。
四、时间安排
(一)单位提交材料时间:2024年5月30日17:00截止,过期不候。各单位统一把平台与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电子版(附件材料作成一份PDF文件,封面为目录,相关项目、论文、专著、授权专利、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和汇总表(院长签字加盖公章)交到科学技术部310(平台)、313(自科)、315(社科)室(电子版发送科学技术部邮箱gdou2383133@126.com),创新团队材料提交至人力资源部323室(电子版发送人事处邮箱gdouszk@gdou.edu.cn)。各单位要对提交材料严格把关,不接收个人提交材料。待评审通过后,推荐项目进系统填报并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二)项目评审时间:2024年6月1日-7日。
(三)网上提交时间:2024年6月8日-12日(评审推荐项目)。
(四)学校报送时间:2024年6月13日。
联系人:
平台建设科:2396173
项目管理科:2383133
社会科学管理科:2396158
创新团队(人力资源部): 2383398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 2024 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
2.2024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学技术部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