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省委百校联百县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下简称“双百行动”)具体部署,全面强化广东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人才、科技和智力支撑,推动我校“双百行动”工作,学校决定开展“双百行动”工作先进集体与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一)在我校“双百行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与教职工;
(二)表彰名额:先进集体与个人各不超过10个,每个单位推荐先进个人不超过2个。
二、评选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团结协作、勇于奉献、开拓创新精神;
(二)坚决贯彻省委“双百行动”工作具体部署和学校工作安排,成效显著。
三 、评选程序
(一)采取个人申报、单位(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的方式进行评选。
(二)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审批后发文。
四、材料报送
(一)请各单位于6月17日16:00前,统一将先进集体与个人推荐表(附件1、2)及附件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湖光校区行政楼313室,同时报送的电子版发送至科学技术部邮箱kyc@gdou.edu.cn,邮件名称:“双百行动”工作先进评选。
(二)附件材料:推荐表中提及的业绩佐证材料(宣传报道、奖励、成果转化案例等)。
联系电话:吴老师 2383133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双百行动”先进集体推荐表》
2.《广东海洋大学“双百行动”先进个人推荐表》
科学技术部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