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中心《关于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项目申报的补充说明》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申报的老师请按通知要求于8月6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申报材料发送到邮箱gdousk@163.com,并抄送各学院邮箱,主题注明:姓名+项目类别(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艺术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艺术学/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艺术学),申请截止时间请按学校规定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待科技部审核后通知申请人提交纸质版材料(申请书7份,其他材料份数按通知要求)。纸质版预计提交时间为:8月8日。纸质材料提交地点届时通知。
注意事项:
1、课题申请人应认真阅研通知及有关规定,遵守科学道德和诚信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2、申报材料不得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3、各学院须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政治方向、学术价值、创新程度等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孙老师、林老师,0759-2396158。
科学技术部
2024年7月5日
附件:
1、关于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项目申报的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