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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人才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技术部发布时间:2024-09-02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湛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人才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通知网址:湛江市科学技术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申请人认真阅读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

二、我校可作为参与单位申报专题一,专题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申报,专题三由科学技术部组织申报。

专题三(湛江市海洋青年人才创新专题)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为湛江市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独立法人单位的在职人员。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的必须与相关企业联合申报,且企业不得分配项目经费。

2.申请人年龄不超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项目负责人没有主持过国家、省级或市级有经费资助的科技计划项目(含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本次申报为限项申报(学校最多可推荐4个项目进行申报),如超项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企业法人有湛江市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未按要求填报在研项目年度执行报告的;

2)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市级科技计划立项;

5)项目未经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推荐;

6)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7)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8)已在2021-2023年湛江市海洋青年人才创新项目立项。

9)其他相关情形。

三、申报时间

个人系统提交截止时间:2024988:00,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不得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2.申报材料不得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剽窃的情形。



                                 科学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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