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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湛江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5 年度湛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部发布时间:2025-03-10浏览次数:132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湛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5 年度湛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湛科〔2025〕11 号)要求,组织开展我校 2025 年度湛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限制:我校2025年仅可申报 1 个工程中心,同一技术领域已建有省、市级工程中心的不再受理申报超出申报名额,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

2.研发经费:近 3 年在申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 600 万元。

3.科研条件: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 300 万元,拥有技术水平较高的研发团队,专职科研或技术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具有硕士(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专职科研总人数的 50%。

4.科研成果:拥有 5 项(含)以上自主知识产权,近 3 年牵头或参与承担过本领域市级以上科研项目,且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形成的标志性成果不少于 2 项。

5.管理机制:申报的研发机构需具备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机制,健全的研发体系以及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二、申报程序

1.注册:申报需在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home)进行注册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和疑问,可参阅平台使用帮助或咨询技术人员(技术支持电话:020 - 88696500)。

2.申报:按通知要求,通过平台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含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佐证材料)。经网上逐级审核通过后,打印并胶装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报送至学校科研科技部平台科行政楼310),后续由学校统一报送市科技局规划和政策法规科。

三、申报时间

我校内部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0日,请各申报单位务必在此日期前完成校内申报流程,学校统一审核报送。

四、有关要求

1.材料真实性:申报依托单位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需提供真实性承诺函。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校内审核: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校内审核,重点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以及申报内容的创新性、可行性等,审核通过后方可报送市科技局。

五、联系方式

申报联系人傅学丽0759-2396173



附件:

1.湛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报书

2.湛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可行性报告(提纲)

3.湛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

4.湛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湛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