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推动学校科技创新工作,加强海洋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遴选海洋创新团队。现公布海洋创新团队榜单,并将揭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设置
(一)总体思路
1.需求导向、成效提升:以海洋强国和海洋强省重大需求为导向,以解决产业实际问题作为场景驱动,突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及社会服务成效提升(科研成果产出)的目标,服务学科内涵式高质量发展。
2.交叉融合、加强组织:打破学科间的壁垒,实现跨学科、跨学院和跨团队的交叉与融合,加强有组织科研及成果转化,在学校层面上建设校级的科研创新团队,并积极申报国家及省级创新团队(个人)。
3.聚焦海洋、遴选团队:系统梳理产业重大需求,结合我校优势科研基础及现有省级科研平台,围绕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重点领域,在全校范围内遴选海水种业、健康养殖、渔业资源、海洋制品、海洋灾害、滩涂牧场、智慧海洋、海洋装备、海上风电和海洋经济等不多于10个的海洋创新团队。
(二)建设周期与考核要求
海洋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为4年,考核指标为国家及省级科研创新团队(个人)、省部一/二等奖、省级科研平台等;2年为中期考核周期,针对团队建设的预期目标、任务实施、进度安排和科研产出等进行系统评估,通过者继续支持,不通过则终止支持。
建设进度:由科学技术部联合人力资源部组织校外专家开展评审,2025年8月内完成团队申报及评审,9月初提交省教育厅,纳入2026年“冲补强”项目团队申报计划。
二、揭榜对象条件
(一)揭榜对象为学校在职人员,具有国家级/省级人才称号,或主持过国家重点研发课题/国家重点基金/省重点项目/国家社科重大项目子课题、国家/省级成果奖、省级科研平台等。并实施双PI(首席科学家)制,由校内及校外(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各1人组成。
(二)揭榜对象、团队成员不能出现在其他揭榜团队。
(三)揭榜对象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无犯罪和重大事故记录,不存在违反兼职取酬、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相关规定和违背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的行为,不存在承担国家及省级科研项目被终止、结题验收不合格等情况。
(四)揭榜对象能针对榜单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要求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可行、数据真实;有一定的工作基础、明确的预期目标及相应技术指标,有明确的项目完成期限及进度安排;具有合法的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揭榜流程
(一)揭榜申报
符合条件的揭榜对象可选择公布的某一海洋创新团队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提出技术解决方案,按要求填写揭榜申报书(见附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揭榜对象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等有关规定,对项目可行性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违法、违规、侵权等问题进行自查。揭榜申报书中不得包含抄袭、涉密等内容,如存在相关问题,由揭榜对象承担有关责任。
(二)职能部门审核
揭榜对象所在单位对其揭榜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核后,提交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三)论证揭榜
职能部门组建专家组对揭榜对象及其揭榜方案进行充分论证,综合考量揭榜对象的资质条件、能力水平、揭榜方案的可行性、前期工作基础和阶段性成果、与项目需求方的契合度等,根据论证意见提出成功揭榜建议人选。
(四)确定揭榜对象
学校结合专家论证情况,研究、论证确定不多于10个中榜项目和揭榜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确定入选名单和资助方案
(五)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入选人员与所在二级单位、学校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六)资助政策。
入选对象给予团队建设周期总预算为100万(文科80万)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团队建设;校外首席聘为讲座教授,根据到校实际天数按劳务发放酬金,由人力资源部另外发放,不计算在项目经费预算中。
四、材料及时间要求
各单位部门推荐榜单时,必须客观真实、有效。请揭榜对象所在单位于2025年8月19日12:00前将揭榜申报书(及佐证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dou2383133@126.com,邮件名称:海洋创新团队+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老师 13560518311,夏老师 13726942181
科学技术部 人力资源部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