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和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管理工作,经研究,现决定对2022和2023年度立项的学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清理的项目范围是:2022和2023年度立项的校级人文社科项目。
二、结项材料提交时间和要求:按合同书完成项目预期成果,填写终结报告书(附件),具体要求查看附件《广东海洋大学人文社科项目结项要求》。另外,相关论文的期刊/期刊社需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正规途径可查询到。
项目负责人提交终结报告书一式2份及成果一式1份到所在学院,由学院审核盖章后于2025年12月1日16:00前将纸质材料提交到行政楼31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gdousk@163.com,邮件标明“姓名+2022/2023年度学校人文社科结项材料”。
三、本次清理范围的2022年度立项项目不受理延期申请,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或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一律予以撤项处理,结余经费回收,且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学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及创新强校工程项目。
四、请各相关学院认真做好本单位项目的清理工作,按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结项材料。科技部每年定期组织清理校内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要提高按时保质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重视项目结项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孙老师,尹老师;2383133,8218326。
科学技术部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