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我校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阅读本通知及相关管理文件,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
二、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范围包括:
1. 项目执行期截止至2025年10月31日前的在研项目;
2. 此前已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
3. 如项目已提前完成研究任务并达到结题标准,也可申请参加本次验收。
三、验收材料要求
1. 项目结题以项目申报书、立项文件所确定的建设内容和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验收成果绩效与资金使用绩效。经费执行情况统计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适用于有经费支持的项目)。
2. 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鉴定材料格式要求》(附件1)统一材料封面及格式,并按顺序整理形成PDF文件。
3. 《结题报告》格式可自拟,《课题成果公报》须参照《结题鉴定实施细则》(附件2)规定格式撰写。
4. 《成果鉴定意见表》(附件4)不纳入鉴定材料PDF文件,须单独填写并提交Word文档,格式参照模板,鉴定专家名单暂不填写。
4. 未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填写《重要事项变更表》(附件7),申请延期或撤项。注:已延期两次且项目结束时间在2023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项目,原则上不再接受延期申请。
5. 撤项项目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相关科研项目。
四、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12月5日中午12:00前将结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学技术部邮箱:gdousk@163.com,邮件及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姓名+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题材料”。电子材料经省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纸质材料,具体时间科技部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老师、尹老师,2383133、8218326
科学技术部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