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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湛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预通知

发布者:科技部发布时间:2026-03-05来源:科技部    编辑:科技部    审核:颜云榕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26年度湛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下称“市工程中心”)申报工作,实现与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无缝衔接,提升申报质量,现将2026年度市工程中心认定核心要求预通知如下,望各单位严格对标,提前筹备。

本次市工程中心的申请,即为认定省工程中心的申请认定须同时满足市、省两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全部申报条件。必要条件如下:

一、申报名额与领域:学校仅申报1个,申报领域未建省、市级工程中心,且所属专业类未建省工程中心;超名额将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二、认定条件

1.研发经费:近3年申报领域研发经费总额≥3000万元,上一年度≥1000万元。

2.科研条件:研发设备(不含生产)原值≥300万元;专职科研人员≥10人,本科及以上/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占比≥50%;中心主任入职本校≥3年,无科研失信、刑事处罚记录。

3.科研成果:自主知识产权≥5项,近3年新增≥3项;近三年须牵头或参与承担过本领域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与企业产学研合作标志性成果≥3项。

4.体制机制:原则上已建有市(区)级科研平台,管理架构、研发体系、人才激励及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善。

5.合规信用:申报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近3年无重大环保/安全事故、学术诚信问题。

6.其他重要提示:请各申报人先填写申报意向表(见附件 1),45至科技部平台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具体申报流程及材料要求等正式通知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傅学丽联系电话:0759-8218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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