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26年度湛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下称“市工程中心”)申报工作,实现与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无缝衔接,提升申报质量,现将2026年度市工程中心认定核心要求预通知如下,望各单位严格对标,提前筹备。
本次认定市工程中心的申请,即为认定省工程中心的申请。认定须同时满足市、省两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全部申报条件。必要条件如下:
一、申报名额与领域:学校仅申报1个,申报领域未建省、市级工程中心,且所属专业类未建省工程中心;超名额将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二、认定条件:
1.研发经费:近3年申报领域研发经费总额≥3000万元,上一年度≥1000万元。
2.科研条件:研发设备(不含生产)原值≥300万元;专职科研人员≥10人,本科及以上/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占比≥50%;中心主任入职本校≥3年,无科研失信、刑事处罚记录。
3.科研成果:自主知识产权≥5项,近3年新增≥3项;近三年须牵头或参与承担过本领域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与企业产学研合作标志性成果≥3项。
4.体制机制:原则上已建有市(区)级科研平台,管理架构、研发体系、人才激励及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善。
5.合规信用:申报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近3年无重大环保/安全事故、学术诚信问题。
6.其他重要提示:请各申报人先填写申报意向表(见附件 1),于4月5日前发至科技部平台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具体申报流程及材料要求等正式通知。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傅学丽,联系电话:0759-8218323
科学技术部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