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科研成果完成人: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科技成果转化流程,确保合同签订、专利权变更及后续经费发放等环节顺利衔接,现就科技成果转化办理流程补充通知如下:
一、专利权变更的补充说明
在办理科技成果转化办理流程的第二步办理专利权变更时,通过OA发起“科研用章审批流程”,必须上传前一步已签订的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作为佐证材料。
二、专利转化中无法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的解决方法
在专利转让程序未完成期间,专利被受让方进行二次转让,导致我校老师无法完成技术合同登记认定,因此转让程序中断,无法执行资金发放程序。(注:请发明人与受让方提前协商,在完成技术合同登记认定之前,专利权人不进行转让。若多次出现转让无法完成认定的情况,将暂停相关发明人和机构申请专利转化的资格。)
需将专利转让经费调整为横向课题经费。具体步骤如下:
1. 需写一份情况说明(一式三份),申请将该专利转让费用调整为横向课题形式以落实资金使用(详见附件)。
2. 需学院盖章并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交至科技部成果科和财务部税务薪酬科审核盖章后,在科技部及财务部备案留底。
3. 申请补充签订横向课题合同,并附上佐证材料(情况说明)。
附件:情况说明
科学技术部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