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数字经济与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是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广东海洋大学重要人文社科研究平台。为深入贯彻国家海洋强国、数字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广东省委“1310”具体部署及学校“向海图强与高质量发展”核心规划,扎实推进《广东海洋大学数字经济与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建设规划(2026—2028)》落地实施,夯实研究中心高水平决策咨询智库、学术研究高地、人才培养基地与学术成果转化重要平台建设基础,研究中心现启动2026年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为我校教学科研人员。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申请课题研究。
2.研究中心不支持重复研究,为避免重复立项,申报课题内容已在各级各类机构立项、结项、认定者不得申报研究中心课题。
二、选题范围
本次申报不发布具体课题指南。申报课题应聚焦数字经济领域,海洋经济领域,立足广东或者中国海洋经济发展实际,兼顾基础理论创新与应用对策研究。申报课题需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力求具有前瞻性、原创性、开拓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优先立项可落地、可攻关的优质课题,杜绝空泛化、同质化及脱离实际的课题。
三、课题类别与结题要求
本课题为广东海洋大学数字经济与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研究课题,同时也是阳江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重点委托课题。项目立项、项目结项由研究中心独立完成。资助经费5万元/项,共资助6项,2028年12月31日前结题。所有公开发表的成果均须在课题立项后开始计算,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成果受到广东海洋大学数字经济与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研究课题(英文译名:Research Project of The Institute of Digital Economy & Ocean Industry Development, Guangdong Ocean University)且给出课题编号。课题结题须发表新锐分区二区以上SSCI/SCI论文或CSSCI来源期刊(非扩展版)论文1篇;或被省部级以上采纳的研究报告/1份;或者出版专著一部(百佳出版社),并与课题具有相关性。
四、申报要求及时间
申请者须如实填写材料,保证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若获立项,一律撤项),同时通报批评。此次申报不接受纸质申报,申请者请将申请书电子文档压缩打包(同时提交Word版和PDF版)发送至邮箱:gbs@gdou.edu.cn,申报书电子版以及邮件命名方式:研究中心2026年度研究课题申报+申请者单位+申请者姓名。本课题申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广东海洋大学科学技术部
广东海洋大学数字经济与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