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实施超过3年尚未结项的项目,由责任单位负责对其进展情况、研究质量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向省社科联提交书面检查报告”,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及以前获批准立项且仍在研的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二、检查内容
以项目结项要求为依据,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研究进度是否按照原有计划推进,能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研究任务,下一阶段研究计划是否切实可行。
2.研究质量情况。是否形成高质量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取得明显的学术影响和社会效益;相关研究成果发表时,是否标注项目编号等。
3.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等。
三、材料报送方式
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1《中期检查报告》和附件2《成果汇总表》,并于2026年10月9日(星期五)下班前,将电子版材料(可编辑版)报送至电子邮箱gdousk@163.com,同时将纸质版材料(盖章版)送至湖光校区行政楼315室。
四、其他要求事项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督促各类项目按时保质完成研究任务。
联系人:孙老师、尹老师
联系电话:0759-8218326
科学技术部
2026年9月29日
附件通知:关于开展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