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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07-02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接教育厅思政处通知(粤教思〔2008〕56号),我校将组织2008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工作。课题覆盖高校整个思想政治教育领域,课题管理实行计划单列、经费单列、独立评审,教育厅提供适当的经费资助。现将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和选题范围
    1、课题类别。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属厅级课题,分为重点资助课题、重点自筹课题和一般资助课题、一般自筹课题。资助经费课题申报人所在高校须按1:1的比例提供配套研究经费,自筹经费研究课题申报人所在高校,按照省教育厅为“重点资助课题”和“一般资助课题”提供的经费资助额度提供相应的研究经费。
    2、选题范围。所选课题属《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指南》(附件1)提供的课题。自定课题不予受理。
   二、课题立项
    2008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共设重点课题50项,一般课题为115项。重点课题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两年,一般课题原则上为一年。
    2006年思想政治理论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尚未结项的,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已获2007年度广东省思想政治教育课题重点课题立项的,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已获2007年度广东省思想政治教育一般课题立项并在2007年7月25日前递交结题申请书(附件4)的,可以申报本年度课题。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
    1、申报条件。每位申请者每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不得同时申报两个或两个或多个课题(作为课题的负责人或课题参与者)。申请者必须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岗专职人员。鼓励辅导员积极申报工作实践相关领域的课题。
    2、申报程序。此次申报主要包括以下五个环节: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统一组织初审并向教育厅推荐;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公示评审结果;教育厅批准并公布最终立项名单。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向所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公开申报工作信息,指导课题申请人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书》(附件2)。统一报送我校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
四、其他事项
    1、《课题申报书》填报要求。《课题申报书》采用A4规格纸张,由申请人填写,将电子版发到kyc@gdou.edu.cn或yehan_zhou@163.com后,经科技处审批后以书面形式一式8份、电子文档1份于9月3日前集中提交,除《课题申报书》以外,其它无关材料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 红   周 斌
电  话:2396193      13828259844
附件:
 

 
广东海洋大学科技处
二00八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