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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07-04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发展规划》及《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精神,经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由选题申报,但选题要符合本通知指导思想,体现学术前沿,体现理论创新,体现广东特色。
    二、2008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类别有: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由地级以上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组织申报。选题必须是独具地方特色并在省内外影响较大的历史文化方面的课题,或是地方党委政府密切关注、对所在地区文化建设和社会进步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的课题。每个地级市申报项目不能超过两个。对每个立项项目,所在地方政府以不低于省社科规划资助经费1:1的比例配套研究经费(经费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管理)。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的学科分类参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课题指南》。青年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能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三、2008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数额及资助额度: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5项,每项3万元;一般项目100项,资助额度分为1、2、3万元三类;青年项目30项,每项2万元。
    四、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专著一般要求3年内完成。
    五、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中央各部委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在研的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省社科规划特别委托项目子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2008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六、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七、省社科规划项目实行信誉管理制度。获准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保质完成任务。成果经鉴定为优秀或信誉良好者,在成果出版和申报新项目方面适当给予鼓励。成果最终鉴定为不合格或有剽窃等不良信誉记录者,一律撤项,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八、项目申报所需的材料从我校科研处主页本通知附件中下载(网址:http://www.gdou.edu.cn/kyc/default.asp)。申报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申请书(A表)》一式八份(含原件一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B表)》五份;
     我校教师若有意申报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的,请与湛江市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联系,组织联合申报。
    项目申请书须统一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B表)》论证字数请务必不超过4000
    申报程序:
    申请人从网上下载表格填好后,请先将电子版于9月1日前发到kyc@gdou.edu.cn或yehan_zhou@163.com,待我处审核通过后再打印装订,将纸质材料送科研处社会科学管理科
    九、凡已申报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而未获准立项者,项目负责人无在研省部级以上社科项目的,可转申报2008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其中,申报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已通过通讯初评但未获准立项且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可直接参加2008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的会议复评,只需提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八份,不用提交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申报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没有通过通讯初评的项目,必须重新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申请书(A表)》一式八份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B表)》五份。
    十三、纸质材料申报受理时间:2008年9月1日— 9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2008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时间为立项通知书下达之日。
    十四、本年度还将设学科共建项目及后期资助项目。学科共建项目仍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课题指南》规定的十八个学科分类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是中国哲学、外国哲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六个学科。申报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十五、教育学、心理学学科项目由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课题指南、受理申报、组织评审、确定立项并实施管理。
 
广东海洋大学科技处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日
联系人:周 斌
联系电话:2396193,13828259844
电子邮件:kyc@gdou.edu.cn或yehan_zho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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