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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07-15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部门:
 
    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项目申报通知》(粤社科规划办通[2008]11号)的精神,我校决定启动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项目分两类:(一)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学、心理学项目;(二)广东省教育厅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申请者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决定》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结合我省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围绕进一步解放思想和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两大任务,自行设计具体申报课题。
 
   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学、心理学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类。青年项目的申报者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广东省教育厅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及地方基础教育科研机构和高职高专学校,原则上不受理本科院校教师、科研人员的申报。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项目申报者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三、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学、心理学项目申请者,需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学心理学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申请者,需填写《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2)。各申请人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7份,按填表要求装订好,并报送我办。我办从2008年9月1日开始受理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10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四、项目申请者可登录广东省教育网(http://www.gdhed.edu.cn科研学位)或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系统(http://kyc.gdhed.edu.cn)下载相关资料和申请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其他学科的项目申报可登录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http://www.gdpplgopss.gov.cn)查阅。
 
五、凡未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以及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律不得申报,也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申报。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
    六、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教育学心理学项目立项40个左右,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3万元,广东省教育厅教育科研规划项目(自筹经费项目)立项80个左右。
 
联系人: 周斌 ,电话:13828259844,
 
                                                                广东海洋大学科技处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