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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4-20浏览次数:


关于推荐2009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粤科奖字〔2009〕3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广州军区联勤部: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评审暂行办法》,现将2009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和专家的范围
  (一)地级以上市科技局;
  (二)省政府有关委、办、厅、局及直属机构;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联勤部;
  (四)经省科技厅认定的具备推荐资格的省直有关部门;
  (五)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人可与其他4位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共5人)共同推荐。
  二、推荐要求
  推荐项目应符合《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评审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 推荐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候选人必须在广东省从事自主创新工作,为建设创新型广东做出重大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推荐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必须是在我省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或我省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研究开发成果。
  (二)每一推荐单位原则上推荐1-2名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候选人。各推荐单位在推荐候选人时应当征得候选人同意,避免同一候选人由两个单位同时推荐。
  推荐单位和专家推荐项目时,应征得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的同意。凡存在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参加评审。
 
  每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与其他4位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可共同推荐1项所熟悉专业的由个人独立完成的基础研究项目,同时必须独立写出对推荐项目的评价意见(限500字)。所推荐的项目有异议,推荐人负有协调处理异议的责任。
  (三) 推荐项目应按《2009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学科(专业)组评审范围》进行填报。
  (四)推荐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采取了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项目应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已授权的专利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动植物品种权、新药证书等,农作物新品种必须通过审定;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必须是以论文、专著的形式公开发表,并被同行所认可。
   (五)推荐项目完成时间及期限要求:
  ⒈基础研究类项目,要求其相关论著必须公开发表2年以上(即2007年5月30日前发表);
 
  ⒉技术发明类项目,要求已经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推广应用时间在2年以上(即2007年5月30日前已应用);
  ⒊应用技术类项目,要求其成果整体推广应用时间在2年以上(即2007年5月30日前已应用)。
   (六)推荐项目应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并提供科技成果登记证书。各种新闻媒体的报道及个人信件不作为科学技术评价的证明。
  三、推荐材料的要求
  (一)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候选人所在单位、项目完成单位应按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点、发明点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1.基础研究项目应突出其发现所具有的重大科学价值,以及被自然科学界公认的程度,提供主要论著的他引(不含自引)情况证明。
  2.技术发明项目应突出其发明的创造性和先进性,并提供由知识产权授权部门出具的知识产权法律状态有效证明,详细注明授权项目名称、知识产权类别、国别、授权号等。
  3.应用技术项目应突出其技术的创新程度、对提高行业竞争力、制定技术标准、推动全行业技术进步、保护环境和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意义。
  (二)装订及报送要求
  1.书面推荐材料的主件和附件合并用线装订,不得采用胶装,首页不得另加封面,需加盖完成单位及推荐单位公章。
  2.各推荐单位负责对所推荐的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和报送。报送材料包括:
  ① 电子版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通过网络填写推荐意见后审核提交。
  ② 书面推荐材料2套,其中一套为原件(在首页标注)。主件为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的输出件,附件则必须与上传到系统中文件相一致,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
  ③ 《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2份,由推荐单位填写上报。
  四、推荐形式
  200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实行网上推荐,推荐书主件在申报系统中填写,附件需以JPG格式图片格式或PDF文件直接从网上提交。各推荐部门及申报者直接登录省科技厅“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填写。操作说明详见(http://pro.gdstc.gov.cn)“相关服务”栏目。
  五、受理时间和地点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14日至5月15日下午5点;
  推荐单位、推荐专家审核汇总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22日下午5点;
  推荐单位同意推荐项目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29日。
  受理地点: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请各推荐单位按上述时间统一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雅文、胡羚、吴丹
  电 话:(020)83163328、83163329、83163923
  电子邮箱:kwcgc@gdstc.gov.cn
  推荐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