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项目申报通知》(粤社科规划办通〔2009〕14号),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由申报,选题要符合本通知指导思想,体现学术前沿,体现理论创新,体现广东特色。尤其要结合当前我国、我省社会经济情况,着力推动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研究,着力推动科学发展的理念转化为科学发展的实践研究,着力推动《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重大问题研究,着力推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策略研究。
二、2009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类别有:特别委托项目、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学科共建项目及后期资助项目。这次申报只受理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三类项目,其他类别项目的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特别委托项目由省委省政府确定研究课题,由规划办组织申报管理。
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由地级以上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及地方历史文化特色研究基地组织申报。选题必须是独具地方特色并在省内外影响较大的历史文化方面的课题,或是地方党委政府密切关注、对所在地区文化建设和社会进步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的课题。每个地级市、基地申报项目不能超过两个。
青年项目申请者及其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能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三、2009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数及资助额度: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5项,每项3万元;一般项目120项,青年项目40项,资助额度分为1、2、3万元三类。
四、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专著一般要求3年内完成。
五、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项目、国家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中央各部委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及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在研的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省社科规划特别委托项目子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或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2009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六、2009年度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在填写申请表前请先仔细阅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使用说明”。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不需网上申报。省社科规划办网址:http://www.gdpplgopss.gov.cn。
七、项目申请者需提交的书面材料包括:申报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申请书》原件两份(用申报系统直接打印);与市宣传部或社科联联合申报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的,请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申请书》一份给我校,项目申请书从广东省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所有申请书用A4单面打印。
八、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九、凡已申报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而未获准立项者,项目负责人符合申报条件的,可转申报2009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其中,申报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过通讯初评但未获准立项的项目,可直接参加2009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的会议复评,需登陆省社科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申请书A表一式六份(含原件一份);申报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没有通过通讯初评的项目,必须进行网上申报,。
十、2009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采用异地匿名网上初评与学科组专家会议复评相结合的评审方式。为保证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评审会召开之前,申报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活动。
十一、受理时间:网上申报时间2009年8月1日— 9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提交纸质材料时间:2009年9月4日—9月9日。在截止日期之前,项目申请者可登录“项目申报系统”对已填报的项目进行修改,但修改后的内容必须与书面提交的申请书一致。2009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时间为立项通知书下达之日。
十二、教育学、心理学学科项目由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课题指南、受理申报、组织评审、确定立项并实施管理。
联系人及电话:周斌 2396193,13828259844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使用说明.doc
2009年国家社科基金通讯评审通过名单: 曹卫(已立项)、程功舜(未立项)
广东海洋大学科技处
200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