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09年度科技统计工作,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人员2009年度发表的科研论文、出版的著作(不包括统编教材)及举办的学术交流会的统计工作,务必于2010年1月4日前完成,并将统计资料(统计表、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交科技处核对。论文需提交杂志封面、目录、文章复印件,三大索引论文还需提交检索证明;著作需上交书一本,参编者要提交本人编著部分证明。本年度的统计数据是科技奖励的依据,各单位一定要认真办理。
理工科单位请交科技处知识产权与成果科易丽平老师(行政楼409室),电话2396153;文科单位请交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周斌老师(行政楼309室),电话:2396193。
特此通知!
科 研 处
200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