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2009年度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评审委员会粤农推奖办[2009]5号文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是广东农业生产需要的应用先进技术,已解决了农业生产实际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2.申报项目必须是在广东省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
3.项目完成单位必须为有效的注册法人单位;
4.项目推广年限3年以上;
5.技术成果手续完备,特殊类型项目如农药、兽药、肥料、饲料等在未获得准入、准产证前不得参加评审;
6.凡存在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和项目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参加评审;
7.奖励对象为省内项目单位和完成人。
二、申报材料
1.书面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两部分。申报书(经推荐部门网上提交后由申报单位从《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及附件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首页不另加封面。
2.附件材料包括:①县级(含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的立项任务书;②科技成果鉴定证书、验收证书、品种审定或产品证书等相关材料;③推广计划和技术方案;④技术推广工作总结;⑤生产应用效益证明。
3.书面材料必须与网络申报材料完全一致;申报材料经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和有关人员签名后,由推荐单位统一上报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办公室。
4.报送种植业、畜牧业、农机申报项目一式1份;水利、林业、海洋与渔业、气象申报项目一式2份;同时报送项目简表(《系统》自动生成),双面打印,一式20份。
5.申报项目请登录广东省农业信息网(http://www.gdagri.gov.cn),在“服务大厅”→“业务系统”→《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评审系统》。
三、申报时间
1.网络申报时间:2010年1月20日—3月15日;
2.书面材料请于2010年3月15日前上报科技处。联系人:易丽平,电话:2396153。
科技处
201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