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广东省海洋渔业科技推广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申报省海洋渔业科技推广专项项目,均严格按照省海洋与渔业局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广东省海洋渔业科技推广专项申报指南》(粤海渔[2009]93号)的规定执行(《申报指南》可在省海洋与渔业局网站www.gdofa.gov.cn下载),不符合本《指南》规定程序和要求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二、具体事项
(一)要求
1、申报重大项目和滚动项目需通过专家评估。
2、登陆省海洋与渔业局网站(www.gdofa.gov.cn)的广东省海洋与渔业科技管理系统提交申报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没有账号的请尽快和科技处索取),经我省海洋渔业局形式审核合格后,方可正式打印提交书面申报材料。项目指南可在海洋局通知公告栏下载(http://www.gdofa.gov.cn/NewsList.asp?channelId=155)。
3、书面材料需与网上审核的材料一致,材料不齐不予受理。
(二)时间
1、网上申报项目时间为2010年5月17日至6月10日下午5点。
2、申报重大项目和滚动项目的负责人,请于5月20日前将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提交科技处,以便统一上报。
3、项目负责人请于2010年6月15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9份,其中:正本2份(在封面上注明),副本7份,报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原志、杨少闻
电 话:238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