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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及之前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9-06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接省基金委通知,为进一步加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省基金委决定于2010年8月15日至9月30日统一办理2007年及之前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手续(研究团队除外),逾期不予办理,对于未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再受理其新的项目申报。
    结题材料由项目依托单位统一送至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公室,结题书请附上立项通知、项目合同书及相关结题证明材料。
    请项目负责人于9.25日前将结题材料提交到学院,由学院统一交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杨原志  2383133       
 
科  技  处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