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最新版)

关于组织申报二〇一一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9-21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目前我校正处历史发展的重要时期,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是我校实现“人才强校、质量立校、学术兴校、特色扬校”的重要步骤之一,也是深入开展“建博增硕”、提高我校自然科学基础理论水平的重要体现。因此,为保证申报书质量,提高基金项目命中率,我校将启动二〇一一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工作,分管科研工作的领导作为本单位或部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
    2、各单位、部门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鼓励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学或科研人员积极参加基金项目的申报,申报书格式等可参照二〇一〇年版。
    3、各单位、部门要严把申报书质量关,要组织校内或校外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反复评议,给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将修改后的完整稿汇总后报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4、科技处将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二次质量把关,邀请国内相关学科专家进行评议,并将修改意见或建议反馈给各单位、部门及申报者。
    5、各单位、部门于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前,将修改后的申请书终稿汇总后报送技处项目管理科。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日期
工作内容
备注
9月21日
下发“关于二〇一一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技处
10月8日前
提交项目信息(包括题目,申请人姓名、性别、学历,申请学科领域,300字内容简介,联系电话等)
各单位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10月9日至10月20日
科技处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题目进行形式审查,给出指导性意见,反馈给各单位部门。
 
10月21日至11月26日
申请人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书初稿。
 
11月27日至12月15日
申请者所在单位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反复论证和修改。
各单位部门汇总修改稿统一报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12月16日至12月30日
科技处组织校内专家分学科进行评议,反馈修改意见。
 
1月1日至1月13日
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申报书。
 
1月14日至1月16日
科技处组织校外专家评议,反馈修改意见。
 
1月17日至2月28日
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申报书。
 
3月1至3月5日
申请人提交项目申报书。
 
联系人:科技处项目科 杨少闻   2383133
  
科  技  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