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青年学术骨干成长,鼓励支持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脱颖而出,提高科研能力与水平,2011年继续开展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项目(下称育苗工程项目)申报。根据《广东省高等院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教[2004]145号)的要求,为做好育苗工程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面向全省本科以上普通高校在岗、正式青年教师和科研工作者,申请人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
(二)实行限额申报。
(三)育苗工程项目一般在2年内完成。
(四)自然科学类项目申请者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含中级)以下职称,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文科类项目申请者年龄须在36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下职称,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
二、材料报送
申报育苗项目的负责人须按规定,网上填写《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分自然科学版和人文社科版,附件1、附件2),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书》和《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各一式2份,各单位汇总后统一报科技处相关科室。申报单位同时报送《广东高校育苗工程项目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分自然科学版和人文社科版,附件3、附件4)一式1份到技处相关科室。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4.14日,请各单位汇总排序后交科技处相关科室。
申请项目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以下均为必填项)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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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自己设定)
电子信箱:
联系人:
自然科学:杨原志、杨少闻 电话:2383133
人文社科:周斌 电话:2396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