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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第一批校选课题(自然科学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10-15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使校选项目在基金培育、科技孵化、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作用,经研究决定,继续资助2012年的校选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2012年度校选课题资助范围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二条:
    1.申报过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并且在同行专家反馈的评审意见中有半数以上(含半数)“同意资助或可资助”字样但没有获得2012年度国家基金资助的项目。
    2.申报内容必须与2012年度申报国家基金项目内容相关。
    二、资助力度:超过半数以上“同意资助或可资助”字样但没有上会的项目资助1万元,上会但专家评审组投票不过半数的项目资助2万元。
    三、项目管理:立项的项目要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完成后各项目主持人必须提交结题报告。获得立项的项目必须申报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四、申请办法:请申报人到科技处主页下载《广东海洋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交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由所在单位统一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五、研究期限: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时间从2012年12月到2013年11月截止。科技处受理时间为2012年10月30日截止,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原志、杨少闻   联系电话:238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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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技  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