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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科技奖励和科技成果鉴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3-05-20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函件《关于更新科技奖励和科技成果鉴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05]226号),现将对我校专家具体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凡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学、科研人员均可作为专家报送。此专家库的专家除了参与教育部的奖励和鉴定工作外,教育部还将从中推荐部分专家作为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
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按照“教育部高校专家信息表”认真填写 ,其中,专业代码请按“国家标准GB/T13745-92《学科分类与代码》表”和“国家奖励办学科代码分类”分别填写,并尽量具体到三级学科(例如:“初等数论”→110 17 10),填好后于2005年12月20日前将一张软盘和一份打印文稿交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说明:“教育部高校专家信息表.doc”、“国家标准GB/T13745-92《学科分类与代码》.xls表”和“国家奖励办学科代码分类.xls”请在科研处网页下载。
 
科研处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