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及单位:
为做好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主要资助研究当代中国以及中国传统文化的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翻译及在国外的出版,常年随时受理申报。计划4月、10月各集中通讯评审一次。
2、目前资助文版包括英文、法文、西班牙文、俄文、德文、日文、韩文和阿拉伯文共8种。
3、国内具备本学术领域较高专业水平和双语写作能力的科研人员、与国外科研机构开展密切学术交流的国内科研机构、具有国际合作出版经验的国内出版机构均可申请。申请人申请前须与国外权威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并妥善处理好所翻译著作的版权相关事宜,即如果申请人不是所翻译原著的作者(出版者),必须获得作者及原出版者的授权证明。其他条件请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栏目《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和《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问答》(可在附件下载)的相关要求执行。
4、请申请人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或附件下载项目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一式8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含1份原件、7份复印件),连同其他申请材料包括所翻译原著、译稿(或翻译样章)各7份,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所签订的出版合同复印件及其中文译稿、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其中文译稿等有关文件各1份以及项目申请书、翻译样章的电子版光盘,经校科技处审核同意后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省规划办。申报人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行政楼408),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dousk@163.com。国内出版机构不通过省规划办受理,直接将申请材料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申请材料不再退回。
5、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成果的改写、翻译及在国外的出版。每10万汉字资助10万元左右,总字数一般不超过30万字,总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请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
科技处联系人:周老师、陈老师,电话:2396193
科技处
201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