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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2年度校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4-01-13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为了进一步规范校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加强人文社科校选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决定对2012年度校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项目范围:已立项资助的2012年度校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二、中期检查要求:项目负责人填写好《广东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已发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并注明项目信息的论文1篇(含1篇)以上,或具有市级以上有关单位采纳证明的咨询报告1篇(含1篇)以上。
     三、提交材料包括:《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及盖章;论文(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1份或咨询报告(包括采纳证明)复印件1份,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2014年3月14日前上交到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行政楼408),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dousk@163.com,主题标明2012校级项目中检。
    四、中期检查合格,拨付第二批经费,中期检查不合格,则暂停第二批经费的拨付。
 
   科技处
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