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咨询中心,其他相关单位:
根据《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国海管字〔2004〕90号),我局拟对国家级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专家名单进行调整,并增补一定数量符合条件的专家入库。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专业设置
本次专家库调整专业设置为七类,即物理海洋、海洋地质、海洋化学与环境、海洋生物与生态、测绘与地理信息系统、海洋工程(含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船舶工程专业等)、海洋管理(含区划规划专业、经济专业、管理专业等)。
二、入选条件
1.具有高度责任心,能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2.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3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3.熟悉海域使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
5.具有一定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经验。
三、申请方式
1.现任专家留任申请:现任专家库专家可申请留任;
2.增补专家申请:可以采取自荐、所在单位推荐、海洋主管部门推荐、3名或3名以上国家级专家库中的专家推荐等方式申请成为新的国家库专家。
留任、自荐、推荐应分别填写相应的申请表(相关表格见附件)。
四、相关要求
1.增补专家申请时需提供专家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近5年个人主要工作成果证明材料,现任专家留任申请需提供近3年工作成果证明材料;
2.申请材料及申请表 (申请表电子文档可直接发送到邮箱zizhi@soa.gov.cn) 请于2014年2月20日之前报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
联系方式:马宝强 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号 100860
电话:010-68047616
附件:1.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专家留任申请表
2.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专家自荐表
3.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