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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校级人文社科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14-03-07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响应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扣学术前沿,围绕当前若干热点问题,设立广东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专项课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一) 海上丝绸之路 建设研究。围绕中央提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从国家、广东省和湛江市实际需求出发,对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深入研究,并提出高质量的政策建议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中国-东盟战略合作研究。围绕中国东盟在地区经济合作及一体化进程中的主要问题,尤其是广东省及湛江市与东盟产业合作问题,针对产业对接、合作领域范围、合作平台、合作机制等开展研究,为广东及湛江市参与中国东盟合作提供理论支撑。
(三)湛江打造“南方海谷”研究。围绕湛江市提出的打造“南方海谷”战略举措,针对“南方海谷”内涵、目标定位、总体布局、重点产业、发展模式、政策措施等开展深入系统研究,为湛江市打造“南方海谷”提供决策依据。
(四)科研机制体制改革研究。围绕国家、教育部及广东省关于深化科研机制体制改革的意见和精神,研究在新形势下我校如何明晰定位,把握全局,整合资源,继承创新,加快建立符合科技发展规律又体现我校特色和优势的科研机制体制等问题,形成可操作的科研机制体制改革方案。
(五)组建广东海洋研究院相关问题研究。探索依托广东海洋大学,联合国内相关的涉海科研院所及企业力量,在湛江组建广东海洋研究院方案,针对海洋研究院组建方式、组织架构、人才队伍、资源整合、管理运行机制、发展战略等具体问题开展全面深入研究,形成完整的海洋研究院组建方案。
    申请人在以上指定的指南专题内自拟题目。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人必须是我校在岗教师,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负责人同时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只能参加一项;非负责人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加他人为课题组成员的取消申报资格。
三、项目立项数及资助额度
每条指南条目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立1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万元。
四、申报办法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广东海洋大学人文社科项目申请书》,于3月24日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交至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逾期不受理。经评审立项后,申报人再与学校签订立项合同。
(二)项目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当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五、项目结题要求
(一)专题1-2研究周期自立项之日起1年内完成,以研究报告、政策咨询报告(3000字左右)和论文为最终成果,其中论文须至少在CSSCI刊物发表1篇。
(二)专题3-5需在6月30日前完成,并提交最终研究报告。
(三)项目完成后,由科技处组织评审专家验收。
项目申报者及各单位如有疑问、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  周老师、 陈老师,电话:2396193,邮箱:gdousk@163.com
 
 
广东海洋大学科技处
201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