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关于加快我省海洋渔业科技推广专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粤海渔办【2015】45号)要求,对2011-2012年所有立项但尚未验收结题的海洋渔业科技推广专项资金项目进行验收,请根据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注:验收材料一式6份,包括项目结题验收书(见附件2),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3),《项目合同书》复印件,论文(必需标注由海洋渔业科技推广专项资金资助)、专利、应用证明等成果复印件;其他相关材料(如专项资金审计报告和经费开支明细等,20万以上项目需审计)
附件1.指定会计师事务所联系方式.doc
附件2.广东省海洋渔业科技推广专项项目结题验收书.doc
附件3.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参考提纲.doc
附件4.广东海洋大学2011-2013年度项目清单.xls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