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湛江市科技局工作安排,2015年度湛江市科学技术奖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必须是2014年以后通过地市级以上科技部门鉴定的科技成果。
二、申报项目必须是我校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或者是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与国内其他单位合作研究开发的成果。凡存在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参加评审。
三、申报项目材料要求:
1、科技成果登记公报格式 ;
2、科技成果登记表(应用技术类成果,基础理论、软科学类成果);
3、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
4、科技成果评价书(鉴定证书);
5、科技查新报告;
6、研制工作总结报告;
7、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应用证明材料;
8、申报时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一式三份(原件一份)按序号线装成册,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在科技处主页下载。
四、申报时间:务必将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于2016年1月15日前报送科技处知识产权与成果科,过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易丽平
联系电话:13702478380
科技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